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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件编号 标题 处理情况 提交时间 答复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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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操作方式如下:

(1)电子税务局用户:登录后,点击上方“地方特色”栏目,选择社保业务,点击【社保费申报】-【单位社保费】-【单位社保费申报】,进入社保费数据确认及申报环节。系统默认出现全部未申报的预处理信息,含本次上下限调整产生的2024年1-9月补差数据,用人单位可选择费款所属期核实数据,数据确认无误后,用人单位在第一列选择框打钩,点击【提交申报】按钮后即可完成申报。

(2)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户:登录后,点击左上角的【职工参保信息更新】,选择【更新-全量更新】,做好参保人员的数据更新。消息中心会弹出异常提醒:“存在多个属期的社保费未申报消息待申报,请及时申报”。点击客户端左侧功能栏的【社保费申报-日常申报】模块,进入功能模块。系统默认出现全部未申报的预处理信息,含本次上下限调整产生的2024年1-9月补差数据,用人单位可选择费款所属期核实数据,数据确认无误后,勾选点击提交申报。

用人单位及职工因本次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补差部分,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,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。

答: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10月申报期内当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4879元,上限为24396元。对于本年度10月以前补差数据,用人单位需在12月底前缴纳,可分次或一次性缴纳,期间不收滞纳金和利息。